2017年4月26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《建筑業發展“十三五”規劃》,構筑建筑業2020藍圖,以及實現藍圖的路徑。以施工企業為視角,我們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整理,同時加上我們的一些分析,僅供參考!
1、傳統建筑市場將出現負增長,傳統企業或將面臨不轉型等死、轉型找死的尷尬處境
《規劃》提出:十三五期間全國建筑業總產值年均增長7%,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%。這將意味著,傳統建筑市場空間將被進一步壓縮,現場澆筑式生產方式的建筑企業將面臨更大的生存壓力。
同時,裝配式生產方式就目前情況看,也面臨較多問題,例如:前期費用投入大、生產成本高、用戶接受度有待提高,“十三五”期間將是建筑業從傳統生產方式向裝配式建筑方式轉型的重要階段,建筑企業將面臨不轉型等死、轉型找死的尷尬處境,建筑企業需謹慎處之,最終結果如何仍需實踐檢驗。
2、招投標方式將發生改變,市場競爭環境將改善
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中,試行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。推進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,促進招標投標過程公開透明。在原則上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,推行提供履約擔保基礎上的最低價中標,制約惡意低價中標行為。
3、企業資質標準將再次被修訂,資質將被弱化
堅持弱化企業資質、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的改革方向,逐步構建資質許可、信用約束和經濟制衡相結合的建筑市場準入制度。改革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,加快修訂企業資質標準和管理規定,簡化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,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。根據《規劃》內容,透露出如下三點重要信息:
1.資質標準還將有重大調整,資質類別要減少;
2.對“掛證”的查處力度將更大,處罰力度會更大;
3.不管是企業資質申報,還是個人執業,信用將成為重要的考量指標。
4、推進建筑市場的統一開放
打破區域市場準入壁壘,取消各地區、各行業在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對企業設置的不合理準入條件,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、備案事項。加大對各地區設置市場壁壘、障礙的信息公開和問責力度,為建筑企業提供公平市場環境。
加強履約管理,探索通過履約擔保、工程款支付擔保等經濟、法律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履約行為。引導建設單位等市場主體通過市場化運作綜合運用信用評價結果,營造“一處失信,處處受制”的建筑市場環境。
6、強化建筑施工安全監管
強化對深基坑、高支模、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管理,以及對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。
7、全面完成營改增、完善保證金制度
全面完成建筑業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,加強調查研究和跟蹤分析,完善相關政策,保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。完善工程建設領域保留的投標、履約、工程質量、農民工工資4 類保證金管理制度。